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5万元
泉州省城镇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由原先的人均2万元左右提高到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还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下发的通知,对原先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了修改、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首次从微利项目扩大到除国家限制行业之外的所有合法经营项目。按照规定,相关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将执行统一的贴息比例,只要是从事合法经营项目的,全部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130%以内给予全额贴息。而此前,我省对申请人员分两类分别执行财政全额贴息和50%贴息,即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予以全额贴息,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自愿到县及基层以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予以50%贴息。
执行新的贴息政策之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由原先规定的由设区市财政全额贴息,省级予以补贴改为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50%,设区市财政负担40%,县级财政负担10%。为更好地满足创业资金需要,小额担保贷款本金和计息方式由原先规定的由借贷双方商定,改为全部实行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不向借款人收取,由当地财政按季审核拨付给各经办金融机构。
另外,劳动部门还特别提醒,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及其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