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标的被贱卖上工申贝或遭受1.2亿损失
*ST源发(600757)在公司未知晓情况下,擅自将用于为公司对*ST源发向银行借款11849万元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质押标的之一江西新余华源远东纺织有限公司95%股权出售给新余市国资委,此举将给公司带来近1.2亿元的巨额财产损失的风险。受此影响,该股昨日下跌3.20%,报收10.30元。
据介绍,上述*ST源发向银行借款11849万元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为*ST源发向建行上海市分行借款提供担保10000万元;另一部分是公司为*ST源发向深发展上海分行借款提供担保1849万元。
那么引起这场纠纷的关键———新余华源95%股权,到底为何让上工申贝承受近1.2亿元的巨额财产损失的风险呢?据了解,新余华源注册资本为1.26亿元,由于新余华源赢利能力日趋薄弱,新余市政府从新余华源的发展出发,要求回购新余华源股权。2007年7月30日,*ST源发同意以300万元的价格向新余国资委出售新余华源95%的股权。而根据上工申贝和*ST源发签定的反担保协议,*ST源发以其持有的新余华源95%的股权和上海华源针织时装公司88.53%的股权,作为上工申贝对*ST源发向银行借款11849万元的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质押标的。也就是说,与该标的借款担保金额相比,该标的被贱卖,现上述借款已经逾期,上工申贝遭到银行起诉,可能遭受1.2亿元的损失。
2007年7月11日,建行上海市分行已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上工申贝承担担保责任,代*ST源发偿付借款本息共计11672万元,现上海市一中院裁定:查封、冻结上工申贝银行存款合计11672万元或其他等值财产,同时查封了上工申贝名下位于上海市卢湾区龙华东路519号、573号、647号地块的房地产。近日,深发展上海分行也向上海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代华源发展偿付借款本息共计2241万元,此案定于2007年9月11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