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论坛 投资天地股市交流香港交易所:创业板采纳第二板模式

1  /  1  页    1  跳转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

标题: 香港交易所:创业板采纳第二板模式

贫农

 
  • UID:15
  • 来自:
  • 精华:0
  • 积分:16
  • 帖子:16
  • 注册: 2007-08-03
  • 状态: 离线
  • 威望:0
  • 金钱:3.70 元

香港交易所:创业板采纳第二板模式

■本刊记者 马玉荣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近日刊发《有关创业板的咨询文件》(下称《咨询文件》),载述香港交易所对进一步发展创业板为第二板的建议,并邀请有关人士对有关方案发表意见。

  在刊发《咨询文件》前,香港交易所曾于2006年1月刊发《讨论文件》,邀请市场人士就三个可考虑的结构性方案提出意见:(a)创业板作为第二板;(b)创业板与主板合并成为单一板块;以及(c)全新的另类市场。总体而言,响应《讨论文件》的人士支持方案(c),即开展一个全新的另类市场,而制度则效法伦敦的另类投资市场(AIM)。至于合并创业板与主板的方案(b)则不获支持,因为市场意见关注此方案可能会拖低主板上市公司的质素。

  市场意见强烈支持香港继续设有一增长型公司市场。因此,香港交易所认为方案(a)将创业板重新定位为第二板为最佳可行方案。目前,很多创业板发行人已视创业板为到主板的踏脚石。香港交易所建议将创业板的现行常规编纳成规及简化程序,以期增加创业板作为第二板对中小型发行人的吸引力。香港交易所的主要建议为:引入新的数量化资格要求;创业板新申请人的上市审批权将由上市委员会下放给上市科;创业板与主板的持续上市责任将进一步看齐;现有的创业板发行人将继续在创业板上市,并须实时遵守新的规定,但在遵守公众持股量方面将会有三年的宽限期;由创业板转往主板上市的程序将予简化,并将所有申请转板的创业板公司的主板首次上市费调减50%;创业板的交易机制维持不变,即与主板相同。

  此外,香港交易所希望趁此机会将创业板与主板的规则尽量整合,较长远的目标是制订出单一套同时涵盖两个市场的综合规则。
引用 回复
 
1  /  1  页    1  跳转
发表新主题 回复该主题

现在时间是:2008-08-22 04:08:43